痛恨抄襲的周杰倫,卻代言了一款涉嫌抄襲的車?
文 | 華商韜略 曹謹浩
11月27日晚,因愛瑪科技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其原定于11月28日的IPO申報審核被取消。這是愛瑪電動車自去年IPO申請遭遇證監會“靈魂58問”之后再次沖擊上市失敗。
而阻礙愛瑪電動車上市的攔路虎卻是專利侵權,此前,互聯網電動車品牌浙江沃趣牛牛以“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為由起訴愛瑪科技,已于11月26日正式立案。
盡管愛瑪科技曾第一時間回應侵權訴訟不會影響IPO,但證監會的決定無疑是直接打臉。
沃趣牛牛認為愛瑪科技旗下的IN麥電動車、N300ZQ電動車產品存在涉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涉及“電瓶車前面板”、“電瓶車”、“電瓶車前圍”、“電瓶車大燈”、“前面板”以及“車燈”等6項外觀專利。
值得注意的是,IN麥電動車是2018年初推出,以極簡設計與性能人性化為賣點,是愛瑪電動車探索消費升級的重要一步,更是其擺脫低端標簽的主打產品。
沃趣牛牛成立不過三四年,而愛瑪電動車則已走過二十年歷程。老牌的電動車被互聯網后輩起訴侵犯專利,無疑暴露了愛瑪電動車的深層次問題。
其實老牌電動車品牌愛瑪,雖然多年來以營收在增長,但其屢屢出現的質量問題也讓高端化之路障礙重重。
數據顯示,2013-2018年,愛瑪多款電動自行車由于“電池、腳踏行駛功能、反射器、制動性能、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等問題被全國各地市工商局抽檢不合格,屢登產品質量黑榜。
這與愛瑪長期重視宣傳與代言,但忽視研發有直接關系。
2008年,愛瑪電動車率先簽約亞洲華語天王周杰倫作為品牌代言人,之后還請到了范冰冰、EXO等做代言,每年僅代言費就要花費數千萬。在宣發費用上,2016-2018年,愛瑪的廣告及業務宣傳費分別為1.43億元,2.12億元以及2.24億元,占總銷售費用比例超五成。
但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的研發費用占比最高也只有1.67%,遠低于銷售費用占比。愛瑪目前有9個發明專利,其中2個發明專利通過受讓取得,此外還有七百多個技術程度不高的外觀專利。
由于多年的高速增長,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國內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的認識存在較大短板,導致知識產權引發的問題,正成為上市公司的“阿克琉斯之踵”。
2015年,富春通信準備以8.64億收購投資《戰狼》系列的天津春秋時代,然而到了2016年1月,參演影片《戰狼》的演員、北京春秋時代法人鄧紫衣卻突然指責原公司實際控制人呂建民通過隱瞞、欺騙的方式,將《戰狼》獲取的9182.38元版權和收益,轉移到天津春秋時代名下,侵犯了北京春秋時代的合法權益。
隨后,鄧紫衣與其他股東提起訴訟,要求天津春秋時代返還所有《戰狼》相關收益與版權。
這起侵權訴訟也直接導致富春通信8.64億的收購案流產,直接體現了監管層對于知識產權的重視。
而除了近期愛瑪IPO被狙擊之外,還有著名體育品牌喬丹也遭遇商標糾紛,導致上市被擱淺;三鷗機械因專利訴訟風險未詳細披露,直接被發審委拉黑;江西天施康中藥股份有限公司因“康恩貝”商標使用依賴于關聯方被否等一連串IPO失敗案例。
可見,知識產權在公司的資本運作的作用正越發關鍵,甚至直接決定了IPO的成敗。
對于愛瑪而言,率先開啟高端化的主要對手——雅迪電動車已經上市快一年了,自己卻因為專利問題IPO擱淺,未來兩者之間的差距恐怕會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