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8日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車管所了解到, 根據最新國標GB-2018的要求, 符合規定的電動車將納入摩托車管理范疇,歸于機動車一類。這意味著, 以后駕駛這類電動車需考取相關駕駛證,購買保險, 在取得相應的機動車號牌后, 可以在非禁止區域上路。
駕駛電動摩托車需考駕駛證
在此之前,我市所有備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絕大多數屬于超標電動自行車。這些超標電動自行車車輛狀況的使用期限一般為3年左右。那么,這是不是意味著3年后超標電動自行車就絕跡了呢?
據介紹, 目前可以正常上戶的電動車有兩種: 一種是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 另一種是去年年底開始在南充上市, 與過去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外觀相似但馬力更大的電動車, 這類電動車已納入摩托車管理范疇, 車管部門將按照《機動車查驗規程》進行查驗。駕駛人必須取得相應的機動車號牌, 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才能上路行駛。不過,因為價位和考證等因素,辦理電動摩托車上戶的人并不多。
從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新政的出臺,不難看出,無論是輕便電摩還是電摩,按照機動車管理是大勢所趨。經銷商千萬不能心存僥幸,務必在新國標實施前切換有資質、有合標產品的品牌經營。而消費者要面對的上牌、考駕照、禁摩區域限行也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