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交警部門向外透露,自5月1日起,將嚴格整頓電動車市場秩序,為此出臺了比新標準更為嚴格的處理措施,簡單歸納幾個重點大家可以做個參考:
1,懸掛外地電動車牌照的電動車禁止進入北京市區(qū);
2,在北京市露面行駛的電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3,5月1日起,對于駕駛沒有進行備案、上牌的超標電動車主都將處以1000元的罰款;
4,對于偽造、編造、違規(guī)使用其他車牌和駕駛證的行為,除了收繳之外還將處以1000元罰款;
除了這些之外,對于電動車和駕駛人的規(guī)范措施還有很多,在這里就不一一列舉,從上面就可以看出,北京對于電動車的整頓是下了很大決心的,所以,北京電動車的管理也肯定會比其他地方更為嚴格一些
不過,網(wǎng)友們?nèi)绻毿目吹脑挘灿幸粋€奇怪的事,那就是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中,雖然會對駕駛人做出1000元的罰款,但是后面還有一句“如果駕駛人接受處理之后應當立即發(fā)還電動車”!那車不還是超標車嗎?這個操作就有點讓人想不通
以前如果有什么事大家都愛用“牽動著萬人的心”來表達,到了電動車這,其實用“牽動著億萬人的心”也不算夸張,因為電動車自誕生以來,就受到社會各個階層的喜愛,在2018年全國電動車的持有量已經(jīng)超過3.2億,巨大的數(shù)字的背后,是個非常大的使用人群,然而尷尬的是,目前所有使用中的電動車有95%都是不符合電動車行業(yè)新標準的,別的不說,時速25、車重55公斤、兩個腳蹬子,這三個基本標準往那一放,就能把大多數(shù)電動車給淘汰了。相關部門也是考慮到這一點,才決定延緩一年實施電動車新標準,為的就是讓大家有個準備的時間來應對新標準。對于不符合規(guī)定的超標車也并非要全部淘汰,只要按規(guī)定去備案、上牌,這些車還是可以上路行駛3年的,而且按照規(guī)定,備案、上牌都是免費的
自4月15日以來,電動車新標準也成為大家關注的一個焦點,尤其在南方城市,除了嚴查違規(guī)電動車之外,電動車經(jīng)銷商也是一個嚴查環(huán)節(jié),超標電動車是不允許銷售的,對于違規(guī)經(jīng)銷商的處罰高達5——10萬元。鑒于這種情況,不少地方的經(jīng)銷商都索性關門歇業(yè),不少原本繁華熱鬧的電動車一條街,如今都顯得很是冷清
和北京、太原、深圳等地“雷厲風行”形成對比的是,截止到昨天,全國宣布推遲實施新標準的地區(qū)也已經(jīng)達到30個
不管怎么說,新標準已經(jīng)實施,而作為我們,也只有全力配合,所以,有電動車的朋友還是盡快去為自己的車子辦理相關手續(xù)為好,僥幸心理萬萬要不得,因為那1000元的罰款可是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