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執(zhí)行已經(jīng)一年半,然而,各地政府對于“超標”電動車的集中銷毀卻不斷上演。
這不,又有300多輛“超標電動車”在鏟車重錘之下,變成一堆廢鐵!
9月28日臨近國慶假期,江西南昌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全市假冒偽劣、罰沒物品無害化集中銷毀活動,現(xiàn)場近百噸假冒偽劣產(chǎn)品被無害化集中銷毀處理。其中就包括,近幾年被依法查沒罰扣和違法國家強制標準的“超標電動車”。
從媒體報道了解,現(xiàn)場被依法銷毀的非法與超標電動車超過300輛之多。從照片上看,這些車輛擺放整齊,鋪滿了整個外圍廣場。車型上看,確實如報道所說,多為超標車。一輛“怪手車”已經(jīng)將部分車型銷毀,變成廢鐵。
300多輛車,多為豪華款,如果按照目前市面價值一輛車單價平均3000元計算,此次光銷毀的電動車總價值超過100多萬元。
其實,對于這樣的“運動式”或是“表演式”的銷毀場面,筆者早已見怪不怪。從南到北,從東到西。近幾年屢見不鮮。從幾十輛到幾千輛,任何規(guī)模都有。
但是,筆者有一點想不明白,歷經(jīng)多次市場整治、使用管理,加上新國標早已頒布一年半之久,為何市面上仍然可以查到如此數(shù)量規(guī)模的“超標”電動車?他們又是如何流向渠道,走向市場的?
常言道,擒賊先擒王。對于一些超標車的整治,我想一些主管部門和機構(gòu)也應(yīng)該知曉,光從毛細血管和神經(jīng)末梢治理與堵塞,并不能徹底解決這一被稱為“考驗地方政府管理能力”頑疾。
但是,我們總能看到,最終被背鍋,并被承受難以承受之重的對象幾乎全都是“渠道經(jīng)銷商”和“消費者”。
他們在花錢進貨,花錢買車之前,一切順利。經(jīng)銷商交錢提貨放在店里陳列,消費者走進門店買車騎走,一切變得如此順理成章,極其合法。然而,當他們上路騎行,便被告知,“超標”“偽劣”“不合法”,最終的宿命便是“銷毀報廢”。
其實,查處超標偽劣產(chǎn)品無可厚非,打擊不法商販也是法理所在,這是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手段。然而,筆者心疼的不是這價值100萬300多輛電動車,而是當心這樣的“高調(diào)的戰(zhàn)果”展示何時休。
因為最好的市場管理,就是無事可管,無劣可銷。沒人生產(chǎn),沒人售賣,就沒人使用,銷毀也就無從談起。
這樣,既節(jié)省了社會資源,也不會讓無辜百姓承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當下,全國多地正處于新國標過渡期,需要一定時間來消化“超標車”。電動車管理規(guī)范化需要科學的綜合考量,簡單粗暴的“一刀切”解決不了根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