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鄭州市公安局會同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管局等單位聯合起草的《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對外公布,向社會征求意見。
《意見稿》不僅規定了購車30日內必須申請登記上牌,16周歲以下不得騎電動車上路、禁止加裝改裝電動車等事項,還對電動車時速進行了明確要求,即不得超過15km/h,正是這條關于時速的規定引發了熱議。
眾所周知,2019年4月15日開始實施的電動車新國標,即《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對電動自行的時速規定是25km/h,,即便是1999年頒發的老國標(G B 17761- 1999)對于電動車的最高時速要求也在20km/h。
小編百度了一下,普通人騎普通自行車的平均速度大概是每小時15-22公里左右,也就是說即便沒有經過體能訓練的小編騎自行車可能也要快過在鄭州騎電動車,一旦《意見稿》實施,不得不說鄭州300多萬電動車主值得同情。
這也難怪廣大電動車用戶紛紛調侃這項規定,這是歷史的倒退嘛。
據幾年前一份調研數據顯示,鄭州上班族上下班通勤距離約在10.56公里,近幾年隨著鄭州的快速發展,實際通勤距離應該會更長。也就是說,在不考慮外部因素的情況下,15km/h騎電動車上班平均要用去至少40分鐘時間。
而在《2018年鄭州市薪資水平報告》中,鄭州的平均工資為3864元,工資在2000-3000的人數比重占到了1/3。房租高、工資低是普遍現象,這也意味著普通上班族被迫買房、租房往往都比較遠,上下班通勤時間實際可能會更長。
一旦《意見稿》正式頒布,這300多萬人要么15km/h的最高限速騎行,要么選擇其他交通工具。然而,鄭州似乎并不具備。
乘坐地鐵,效率最高,但地鐵覆蓋面不夠,而且地鐵并不能點對點有效抵達。目前鄭州已開通地鐵共有四條,鄭州地鐵運營線路圖可以看到,還是有大片區域是無法覆蓋的。而且,目前還在疫情期間,選擇地鐵出行,目前還存在較大風險。
開車。據2018年調研數據顯示,在汽車保有量200萬臺的同級別城市中時,鄭州在全國的排名是11位,鄭州的上下班高峰期擁堵相當嚴重。而鄭州目前電動車保有量最少在300多萬輛以上,這部分電動車用戶選擇購買私家車無疑將會加劇鄭州已經嚴峻的擁堵形勢。而且,即便開車,高峰時期也未必比15km/h的電動車快多少,何況對于普通上班族而言,購車恐怕也是超額消費。
好在,現在公布的只是《意見稿》,相關部門也在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在此,小編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聽取普通民眾的心聲,能夠謹慎考慮這項規定,還給這300多萬電動車主更高效率的出行,我們將持續關注鄭州的動態。